根据《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》《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、民政部和甘肃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,现将高台县民政局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资金使用规模
2023年结转中央、省级、市本级、县级留成福彩公益金39.24万元,2024年当年下达福彩公益金332.3万元,2024年累计结余福彩公益金70.33万元。
二、资金使用情况
(一)2023年结转福彩公益金39.24万元。
1.2023年结转福彩公益金新坝养老中心运营补贴资金(甘财社〔2023〕68号)5.08万,主要为用于新坝养老中心运营,截止2024年12月该项目资金无结余。
2.结转2023年第四季度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(南山公墓基础设施改造资金)11.2万元(甘财综〔2023〕61号),主要用于南山公墓道路等基础设施改造10万元、养老服务平台智能设备采购项目1.2万元,截至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无结余。
3.结转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8.72万元(张财社〔2022〕42号),该资金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5.09万元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质保金3.63,截至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无结余。
4.结转2023年福彩公益金(孤儿助学金)(张财社〔2022〕76号)1.25万元,该资金于2024年按季度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孤儿,截至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无结余。
5.结转2023年福彩公益金南华镇社工站建设省级补助资金(张财社〔2022〕76号)5万元,用于南华镇社工站建设,截止2024年底无结余。
6.结转2023年第三季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城关镇养老老中心运营补贴(张财综〔2023〕53号)8万元,用于城关镇养老老中心运营补贴,截止2024年底无结余。
(二)2024年下拨福彩公益金332.3万元。
1.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(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资金80万元(甘财社[2023]142号),用于高台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康养公寓消防维修工程,项目正在实施,截止2024年底结余53.7万元。
2.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(高台县“福彩圆梦.孤儿助学工程”项目)6元(甘财社[2023]142号),用于第一至四季度孤儿助学金,截止2024年底结余0.75万元。
3.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(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)10万元(甘财社[2023]142号),用于盐池村互助院建设项目,无结余。
4.下达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(第一季度)11.2万元(甘财综〔2024〕11号),用于高台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险0.24万元、居家养老平台智能设备采购项目资金3.96万元、养老服务平台运营费7万元,无结余。
5.下达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(第二季度)12万元(甘财综〔2024〕23号),用于七坝幸福院建设项目资金5.75万元、机构责任险(中心)3.5万元、雇主责任险(中心)1.44万元、雇主责任险(新坝)0.32万元、机构责任险(新坝)0.99,无结余。
6.下达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(第三季度)10.4万元(甘财综〔2024〕33号),用于新坝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质保金0.25万元、七坝幸福院建设项目资金0.25万元、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项目7万元、新坝养老中心化肥池建设项目质保金0.54万元,截止2024年底结余2.36万元。
7.下达2024年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(第四季度)7.2万元,截止2024年底结余7.2万元。
8.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(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)1万元(张财社[2023]88号),用于孤儿体检费,无结余。
9.下达2024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幸福互助院运营补贴资金43.5万元,用于天成村互助院运营补贴3.5万元、新开村互助院运营补贴2万元、照中村互助院运营补贴3万元、霞光村互助院运营补贴2.5万元、巷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9万元、城关镇综合养老中心运营补贴9万元、南华镇综合养老中心运营补贴12万元、七坝村互助院运营补贴2.5万元,无结余。
10.下达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5万元(张财社〔2024〕2号),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、护理服务费(中心)、护理服务费(新坝)、运营补贴,截止2024年底结余0.25万元。
11.下达老年助餐服务点补贴资金6万元(张财社〔2024〕45号),截止2024年底结余6万元。
三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
1.通过老年福利类项目开展,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照护服务能力,确保养老机构持续正常运营,助推养老事业发展。
2.通过儿童福利类项目开展,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学习条件,接受正常学习教育,助推了儿童福利事业发展。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、普通全日志专科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和硕士学位孤儿每年提供1万元助学金。帮助学生完成学业,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,促进教育公平,培养更多有才华、有能力的人才,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3.通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,有效巩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,提高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,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便利,有效关注老年人生活和精神状态。高效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,建成“互联网+智慧养老”一键通服务平台,推行“老人点菜—平台下单—承接机构服务”的“菜单式”养老服务模式,老人满意率达98%以上。
4.通过社会公益类项目开展,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效能,不断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。建立社工站,关注社会救助对象及困难人群,开展扶老、助残、济困等社工志愿服务,着力培养社工人才,推进社区治理。
附件:附表:高台县民政局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.xlsx
高台县民政局
2025年6月27日